近日,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代理的上海凱賽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、凱賽(金鄉)生物材料有限公司(簡稱“凱賽生物公司”)訴山東瀚霖生物技術有限公司(簡稱“山東瀚霖公司”)及其法定代表人曹某某,凱賽生物公司的前員工王某某、葛某某等人侵害技術秘密糾紛一案【案號:(2022)最高法知民終445號】,以及凱賽生物公司訴山東瀚霖公司及山東歸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(簡稱“山東歸源公司”)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【案號:(2023)最高法知民終3178號】,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,凱賽生物公司均獲得二審勝訴。
(2022)最高法知民終445號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,系在商業秘密刑事案件之后,針對刑事案件涉及的加害單位及自然人進行的民事侵權訴訟,該案二審判決除判令侵權方立即停止披露、使用、允許他人使用涉案認定的技術秘密,包括以出租生產線等方式規避侵權等侵權行為,并確認凱賽生物公司對山東瀚霖公司享有28,874,473.02元普通債權之外,還判令曹某某、王某某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,葛某某對其中8,662,341.90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。
(2023)最高法知民終3178號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,判決山東歸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凱賽生物公司的涉案專利方法,停止銷售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長碳鏈二元酸產品,并賠償凱賽生物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3000萬元,山東瀚霖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。在該案中,考慮到山東瀚霖公司和山東歸源公司存在侵權惡意、侵權情節嚴重等因素,兩審法院適用了兩倍懲罰性賠償。
兩案的二審判決維護了凱賽生物公司的合法權益,彰顯了司法對創新成果的有力保護。兩案能夠獲得勝訴,得益于凱賽生物公司的充分信任和強有力的技術支持,以及律師團隊對案件的深入鉆研、積極舉證以及對法律問題的精準把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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